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40426
2024-04-26 来源: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经初步审定,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将对以下房屋登记为相应继承人所有,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4 年 5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连开发区玄德南四路4号2楼。
房屋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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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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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区站前街道联胜街82号1单元3层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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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玮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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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翠竹小区24栋-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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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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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杏花里21栋-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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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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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