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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 2022-09-09 来源:

 

【一般要求】
 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出书面承诺。
申请材料格式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该材料的出具机构或职权继受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材料所使用文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申请材料应使用汉字文本。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内,可选用本民族或本自治区域内通用文字;
   2 少数民族文字文本的申请材料在非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地区使用,应同时附汉字文本;
    3 外文文本的申请材料应当翻译成汉字译本,当事人应签字确认,并对汉字译本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中的申请人(代理人)姓名或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申请人(代理人)应使用身份证明材料上的汉字姓名或名称。
    2 当使用汉字译名时,应在申请材料中附记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名称。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不动产登记机构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申请人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盖章。共有的不动产,申请人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注明共有性质。按份共有不动产的,应明确相应具体份额,共有份额宜采取分数或百分数表示。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当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
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提交下列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
     1 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
    3 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 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5 外籍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
     6 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